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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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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 |
| 此计划公开给任何外国人除了已经与马来西亚公民结婚者,及以色列,塞尔维亚和南斯拉夫公民。对外国人与马来西亚公民结婚者的限制是最近才修改的(2006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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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力/收入 |
| 以下的财力类别是依据申请人年龄而规划的。已婚夫妇其中年龄最高的将决定适当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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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注意的是申请者在选择定期存款方式后不必即刻存款可等到签证批准后为止。 到时他将收到由移民局发出的“有条件的证书”。他们必须将此证书和其他条件证明书一起带去移民局。 他们的护照才能盖上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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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50岁以下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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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RM300,000 的定期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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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之后,申请者可取出达RM240,000用来支付相关购屋,孩子在马来西亚的教育费及医疗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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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2年开始至在马来西亚完成整个计划期间,必须保持RM60,000的存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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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50及50岁以上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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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择:开一个RM150,000的定期存款或出示类似养老金的每个月RM10,000的海外收入。(只有那些领取政府批准的基金才可被视为是海外收入的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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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后,定期存款类别的申请者可取出多达RM90,000以支付相关购屋,孩子的教育费和医疗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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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2年开始至在马来西亚完成整个计划期间,必须保持RM60,000的存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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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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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成功的申请人士只可以以零吉来开定期存款户口。定期存款必须存放在马来西亚认可机构。 |
| 2) |
参加者必须事先得到旅游部的批准,方可领取定期存款。 |
| 3) |
参加者一旦决定终止在马来西亚居留,在此计划下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取回他们全部的定期存款。不过他们必须在事先得到旅游局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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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医疗报告 |
| 全部的申请者及他们的依赖者(配偶和孩子)都必须呈上一份由马来西亚注册的诊所/私人医院发出的医疗报告。获准的参加者及依赖者(配偶和孩子)必须拥有一份在马来西亚有效的医药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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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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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 |
| 参加者可在此计划下引进18岁以下未婚的孩子作为他们的依赖者。有意在马来西亚继续求学的孩子必须申请一份学生准证同时必须在整个计划下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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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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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者必须遵守我国税务的政策,制度和法则,而他们也没有如马来西亚政府颁赐给外交使节团的税收豁免资格。不过汇入马来西亚的退休金是豁免的。参加者必须获取由他们的祖国证实每年领取的退休金总额。 此份信件必须在申请时附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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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检测 |
| 凡通过马来西亚皇家警察的检测者方给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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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 |
| MM2H参加者不许在马来西亚居留期间工作/受雇。他们并且不得参与被认为是本地人民敏感及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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